經中國樂器協會鋼琴調律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議。對申報鋼琴調律師職業資格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鋼琴調律師初級技能(五級)、中級技能(四級)、高級技能(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考核鑒定工作定于每年的4月和10月中旬進行。凡申報以上級別考核鑒定人員可在北京、廣州樂器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上海職業技能鑒定所直接辦理報名手續。
一、報名條件:
依據《鋼琴調律師》國家職業標準。
(注:相應級別“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條款,只適用于初次申報級別時參考使用。凡已取得相應級別職業資格證書者,再次申報時應按取得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計算。)
二、報名辦法:
1、 考核前一個月,可向上述三個鑒定站(所)或中國樂器協會索要申報表(也可在中國樂器協會網上下載表格);
2、 用黑色碳素筆填寫《鋼琴調律師職業資格申請表》(一式二份);
3、 附本人身份證、有關學歷、專業培訓、技能鑒定證書等復印件各二份;
4、 從事相關工作的年限證明(單位或專職調律師二人以上證明);
5、 免冠照片6張(藍底無邊彩色照2寸3張、1寸3張);
6、 將以上材料郵寄至北京、廣州樂器職業技能鑒定站和上海職業技能鑒定所并交納考核鑒定費用。申報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的人員請與中國樂器職業技能鑒定總站聯系。
三、考核鑒定費用:
初級技能(五級):900元
中級技能(四級):1200元
高級技能(三級):1500元
(不及格者可補考,補考費200元)
鋼琴調律技師、高級技師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鋼琴調律技師 ( 二級 ) 、高級技師 ( 一級 ) 國家職業資格考核鑒定工作,定于每年年底或年初由鋼琴調律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集中評審一次,評審合格人員可據其所在地區,于 4 月或 10 月分別選擇在北京、廣州、上海進行考核鑒定 ( 各鑒定站每年一次 ) 。
一、報名條件:
依據《鋼琴調律師》國家職業標準。
(注:相應級別 “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 ” 條款,只適用于初次申報級別時參考使用。凡已取得相應級別職業資格證書者,再次申